【产品特点】: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2011)规定:可用于啤酒,使用量0.04g/kg;肉制品,使用量0.5g/kg;葡萄酒、果汁饮料,使用量0.15g/kg;果蔬罐头、肉类罐头、果酱、冷冻鱼,使用量1.0g/kg。